省生态环境厅约谈水环境问题突出3市县
7月9日,省生态环境厅对水环境问题突出的承德市、定州市、涿鹿县进行约谈。
生态环境部对我省1至5月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实施情况的通报显示,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54.1%,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10.8%,均优于年度目标,但郭家屯断面等10个断面不同程度同比恶化。
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,结合各地1至6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,省生态环境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,决定对承德市、定州市、涿鹿县进行约谈。
约谈会上,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对三地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、打赢碧水保卫战提出明确要求。
约谈会上通报了
三地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
承德市
生态环境部对我省1至5月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实施情况的通报中,承德市3个断面被点名,占全省严重恶化断面的30%。结合近期水环境质量形势分析,承德市多个断面连续超标。
郭家屯断面4月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.95倍、化学需氧量超标0.40倍,5月份总磷超标0.30倍、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.05倍。
上板城大桥断面5月份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.1倍,6月石油类超标0.20倍。
甸子断面5月份生化需氧量超标0.45倍、化学需氧量超标0.25倍,6月pH值超标。
偏桥子大桥5月、6月石油类均超标0.20倍。
从5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看,承德市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为74.47%,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汇污水净化处理中心等12家企业在线监测不达标。
截至5月份,承德市纳入2019年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村庄60个,完成治理9个,完成比例仅为15%,在全省位列倒数。
定州市
在2018年“水五十条”考核中,定州市水环境质量最终得分43.5分,继2017年考核不合格以来连续第二年未通过“水五十条”考核。其中:孟良河西柴里村东桥断面水质为劣Ⅴ类,氨氮3.58毫克/升,超标0.79倍,总磷0.45毫克/升,超标0.13倍,连续两年未能完成消除劣Ⅴ类考核目标;沙河灌渠五女集有水月份不足。
5月份,葛洲坝水务(定州)有限公司、定州中诚水务有限公司、定州市李亲顾镇污水处理厂等3家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测不达标,分别出现数据异常20次、2次、1次。
截至5月份,定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内的30个村庄,仅开工1个,其余29个未开工,进度为全省最慢。
今年1-5月省委、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反馈称,定州市河道违法采砂情况屡禁不止,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,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。
涿鹿县
张家口市涿鹿县紫石口沟大龙门村断面(涿鹿县-涞水县跨界)4、5、6月份连续超标,三个月中,总磷超过Ⅱ类标准分别为0.6倍、0.8倍、0.5倍。
5月份,涿鹿县重点涉水企业有4家在线监测不达标,分别为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、河北金能集团涿鹿牛西煤矿、张家口三祖龙尊酿酒有限公司、涿鹿县垃圾处理场。
根据今年1-5月省委、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反馈,涿鹿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《涿鹿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》,对禁养区边界征求意见时,县林业、发改、旅游、水利、生态环境等五个部门反馈均不明确,导致该方案的禁养区边界及地理坐标不明确,保护区划分范围较为笼统。
约谈会上
赵军对三地提出明确要求
1
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党委、政府充分发挥作用,主要领导带头,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强大合力,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。
2
要细化部署,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,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企业,着力解决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。
3
对通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,追根问底,真正找出症结所在,聚焦根源,全力治本,加强监管,坚决防止问题反弹。要举一反三整改问题,达到解决一个问题,提升和整改一个行业、一个区域的效果。
4
严格落实河长制,进一步完善会议、巡查、考评等制度,真正发挥各级河长治水护河作用。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,下大力推进河道整治、雨污分流、污水和垃圾处理。
5
实行清单管理,狠抓考核问责,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考体系,形成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担当尽责、失职追责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。
6
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,严惩重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,尽快彻底扭转水环境治理达标滞后现状,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,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。
约谈会上,承德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和定州市、涿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,表示将结合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,深入分析原因,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科学施治,加快整改;压实各级责任,加强日常监管,确保从源头上切断污染隐患,实现考核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标。